2024年10月31日 21:49 责任编辑: 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沈阳工学院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根据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9号)《教育部关于公布<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>的通知》(教办厅函〔2014〕23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厅函〔2024〕52号)精神及要求,现将我校2023-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。本报告包括工作概述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、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、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、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、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和问题以及改进措施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、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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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31日